更多“甲公司将600公吨货物的可转让、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分别转…”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某公司出口货物450公吨,11月20日在上海将其中的200公吨货物装上“黄河1号,211航次”轮船;11月24日又在青岛将剩余的250公吨货物装上该轮船。两次装运的货物均运往新加坡,但由于这450公吨货物是分两次在不同地点装运的,因此,属于分批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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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我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11月2日才装船运出。第五批货物11月22日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和11月2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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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我向阿联酋出口冻羊肉20公吨,每公吨FOB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结果我按22公吨发货装运,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到拒绝。请问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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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中国某公司与英国客商签订100公吨大豆出口合同,合同规定允许5%溢短装,2017年6月份装运。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装船时为了充分利用舱容,装了110公吨的大豆,货到目的港买方检验后发现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超过合同规定,于是提出全部拒收,根据英国法律的规定,进口商的做法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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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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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公司将可转让信用证全部转让给乙公司出口议付,并要求其转让的银行费用由乙公司负担。甲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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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大豆的合同,合同规定的出口数量为1000公吨,并规定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增减3%,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交货时,卖方依合同规定多交了30公吨,根据惯例,此30公吨应按()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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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公司将不可撤销、可转让的信用证转让给乙公司出口。以后开证行对原证进行修改,乙公司同意接受,甲公司不同意接受,修改仍然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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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按《UCP600》的相关规定,信用证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即为允许分批;信用证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转让,即为不可转让;信用证未明确规定是否保兑,即为保兑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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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下列表示商品单价的方法正确的是()
A.每公吨CIF大阪600美元
B.每公吨CIF600美元
C.每公吨CIF600美元
D.每公吨CIF大阪含3%佣金600美元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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