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我国《海商法》第75条至77条规定明确了提单有关货物记载事项的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有两种:一种为初步证据又称表面证据,即允许有关当事人提出相反的证据。另一种为最终证据,即提单上有关货物的记载事项在承运人和包括收货人在内的善意第三人之间构成最终证据,承运人不得提出相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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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A.无论对哪一方都是初步证据
B.无论对哪一方都是绝对证据
C.承托双方是初步证据,善意第三方是绝对证据
D.承托双方是绝对证据,善意第三方是初步证据
第4题
A.有相反证据时,公证书的证据效力将消灭
B.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书的效力
C.公证书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证的证据
D.已经被有效公证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第6题
第8题
A.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人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B.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人一般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C.原始证据的效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大于传来证据
D.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大于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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